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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巡考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及相关处室: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管理,建设良好的学风、教风、考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拟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巡考工作。

一、巡考人员

期末巡考校级工作人员以专职督导老师为主,各二级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巡考工作。

二、巡考安排

日期

高明校区

南海校区

禅城校区

巡考人员

联络人

巡考人员

联络人

巡考人员

联络人

7月1日

上午

伍建国

胡诗国

伍建国

孙大志

杨桦

孙大志

 

 

下午

 

 

孙大志

杨桦

孙大志

 

 

7月2日

上午

曾强安

邱俊

李文海

梁铭

伍建国

胡诗国

曾强安

孙大志

孙大志

 

 

下午

曾强安

邱俊

李文海

梁铭

伍建国

胡诗国

曾强安

孙大志

孙大志

杨桦

杨桦

7月3日

上午

曾强安

邱俊

李文海

梁铭

伍建国

胡诗国

曾强安

 

 

 

 

下午

曾强安

邱俊

李文海

梁铭

曾强安

 

 

 

 

备注:

1.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20周考试将在2025年7月2日至7月3日进行(少部分科目申请提前考试,详情见《全校期末考试安排汇总表》)。

2.禅城校区巡考人员到行政楼广场前集中出发,高明校区巡考人员到D栋天桥下集中出发,南海校区巡考人员到图书馆大门前集中出发。对任何考试场次的巡考,巡考人员均应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合。

三、巡考要求

1.巡考人员应先熟悉《考场规则与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监考守则》。

2.巡考人员要按时巡考,巡考工作应贯穿整个考试过程,巡考期间不得无故离开,不得做与巡考工作无关的事。巡考人员若因事、病不能准时巡考,须提前通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并与其他巡考人员调班。

3.巡考人员应巡查各考场纪律,督促监考教师做好监考工作。

4.若发现重大考场违纪现象,应及时报教务部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并协助教务部处理。

5.巡考结束后,应如实记录当天巡考情况并把《巡考情况记录表》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存档。

附件:1.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期末考试巡考情况记录表

    2.全校期末考试安排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