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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关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及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经过学生自主申请、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专项工作组审核等程序,现将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9日-9月23日,如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需有具体事实,并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熊丰老师;
  办公地址:高明校区D1-302。
  电话:15779507243(微信同号)。
特别说明:以上名单是学院初步评定结果,最终认定结果以通过学校统一审核并确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名单为准,作为学生资助的重要依据。

商学院


2025年9月19日

商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