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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请各学院认真阅读申报通知,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设要求 

工程中心建设要围绕产业发展的需求,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强产学研合作,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养产业技术人才,持续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实现技术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为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申报数量  

高等院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专业类可申报1个,学校将根据申报实际情况,择优推荐。

3.申报条件  

1)单位规模。申报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近三年在申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2)科研条件。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用于实验、检测、分析、试验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工程技术队伍。工程中心主任入职依托单位的时间不低于3年;珠三角地区申报单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申报单位不低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3)科研成果。申报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且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此外,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近三年须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4)体制机制。申报单位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5)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深入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工程中心建设。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单位在申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件(二)核算(惠州市的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江门市的台山市、鹤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肇庆市的四会市、广宁县、怀集县、封开县、德庆县按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申报条件申报)。

6)其他条件。申报单位未因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工程中心主任近三年未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 

注意:各申报人如果要使用其他部门的资源(如人员、设备资产数据、经费、成果等)的,必须要经过所涉及到的二级学院院长同意并告知科技部后方可申报。

   4.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按时完成申报工作。项目申报须在831日前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申报,科学技术部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校内遴选,通过校内遴选的工程中心,在9月4日前在广东省科技厅申报系统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科研系统网址为: 

1)校内网址为http://10.0.0.125:8080/business/login.jsp

2)校外网址为http://61.142.174.199:8080/business/login.jsp  

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没有开通账号的老师,请联系科学技术部开通。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7-83828603 

 

附件: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引(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查看)

                 

                                   科学技术部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