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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校内违规解除申请流程指引

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51022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园机动车限速行驶管理的通知》,该通知于111日开始正式生效。三校区内所有道路机动车最高限速 20 公里/小时。机动车在校内道路超 20 公里/小时属于一般超速机动车在校内道路超 30 公里/小时以上属于严重超速保卫部依据测速设备记录数据,对超速行为采取阶梯式处理:

1.一般超速:系统记录并予以警告。如果车辆在一个月内出现三次及以上一般超速,将被视为有意违规;车辆被纳入“限制入校名单”,一周内校园车辆识别系统不予车牌识别,车辆不许进校。

2.第一次严重超速:警告车辆所有人或驾驶员。

3.第二次严重超速:严重警告车辆所有人或驾驶员。

4.第三次严重超速:自违规日起,车辆被纳入“限制入校名单”,一周内校园车辆识别系统不予车牌识别,车辆不许进校。

严重超速违规记录将被纳入所属部门年终安全考核。严重超速违规记录周期为每个学期,新学期开学日系统自动清零重计。

车辆被纳入“限制入校名单”,违规驾驶人需自行下载签署《机动车校内违规解除申请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交保卫部(高明校区综合服务中心3-104)办理解除手续。一学年度内,进入“限制入校名单”满三次,本学年度不予办理解除手续。


附件:机动车校内违规解除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