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职创新创业教育委〔2025〕002号
各职业院校:
为加强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教改项目的管理,促进课题项目成果的推广和共享,根据《广东省高职教育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组织2024年及以前的广东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4年度及以前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且已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
2.延期已到期的教学改革项目。
二、验收方式
结题项目要依托院校初验审核,然后提交至广东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粤职创新创业教育委),教指委组织专家审核验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办理结题。
三、提交材料要求
1.《项目立项通知》或《项目立项公示》;
2.《建设任务书》或《合同书》;
3.《结题验收登记表》(详见附件1);
4.主要成果复印件(包括论文、教材及专著、教具、实验装置等,其中论文须提供所在期刊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和论文正文;教材及专著须提供封面、编著者名字所在页、版权页和目录;实物须提供照片);
5.《研究报告》(不少于5千字)。
以上材料请电子版发送至粤职创新创业教育委秘书处电子邮箱gdzycxcyxy@163.com;邮件主题:推荐单位名称+2025年粤职创新创业教育委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1式1份)寄送至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学府路8号)。截止日期2025年9月10日。
四、其他事项
项目结题延期申请、项目重大变更(如项目负责人变更)等需提交《粤高职创新创业教指委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2)。
秘书处联系人:丁煜
电话:(0757)88812030;19523896774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学府路8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代章)
2025年8月15日